收費標準:
按政府補貼的20%收取服務費。
服務介紹:
認定福建省“專精特新”中小企業,旨在引導福建省中小企業圍繞《中國制造2025》重點領域,利用“互聯網+”戰略機遇,走“專精特新”發展之路,提升自主創新能力、加快轉型升級,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、競爭力強以及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“專精特新”中小企業,持續為我省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所需條件:
(一)基本條件
1.在我省登記注冊兩年以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符合《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》(工信部聯企業〔2011〕300號)界定的工業、信息傳輸業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中小企業。企業主導產品或服務符合《中國制造2025》和《福建省實施<中國制造2025>行動計劃》重點方向,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較好的經濟、社會效益,信用良好。
2.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,上年度營業收入增速不低于15%或近兩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0%。
(二)專項條件
1.專業化:企業專注核心業務,具有較高專業化生產、服務和協作配套能力,能為大企業、大項目和龍頭企業提供關鍵零部件、關鍵元器件、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,主導產品和服務在國內或省內細分市場處于領先地位,主導產品和服務營業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60%以上。
2.精細化:企業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,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,開展精細化生產、精細化管理、精細化服務,裝備居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,企業管理效益突出、降本增效顯著,屬所在設區市品牌企業。企業產品和服務美譽度高、性價比好、品質精良,在細分市場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。
3.特色化:企業利用特色資源,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,采用獨特工藝、技術、配方或原料,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。企業擁有發明專利、軟件著作權或專有技術3項以上,主導產品和服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,并在生產中應用。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2%以上。
4. 新穎化:開展技術創新、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,適應或創造消費新需求,擁有符合“新技術、新產業、新業態、新模式”等四新經濟發展特征的產品或服務,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,具有新的競爭優勢。具有較高的信息化應用水平,通過行業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,擁有近2年內新授權的發明專利或獨特、獨有的工藝、配方等專有技術。
所需資料:
(一)福建省“專精特新”中小企業認定申報書(附件);
(二)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;
(三)以下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資料和證書復印件:
1.專業化:與大企業、大項目和龍頭企業簽訂的關鍵零部件、關鍵元器件、配套產品或配套服務協議,主導產品和服務在國內或省內細分市場地位說明材料。
2.精細化: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,企業精細化管理、裝備水平、管理效益、產品品牌和市場比較優勢說明材料。
3.特色化:企業發明專利、軟件著作權、專有技術等證明材料或證書復印件,企業弘揚傳統技藝文化、生產具有特色產品說明材料。
4.新穎化:2年內新授權的發明專利或獨特、獨有的工藝、配方等專有技術證明材料或證書復印件,企業有關發展“新技術、新產業、新業態、新模式”等四新經濟、信息化應用水平說明材料。
(四)屬特殊行業的企業須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相關準入證明。
服務流程:
項目咨詢>材料準備>提交申報>部門初審>企業審核>名單公示>授予稱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