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辦咨詢熱線: 18900353307
產品詳情
商標異議
分享到:

商標異議

服務簡介 商標公示期對其異議,阻止該商標注冊
產品詳情

服務介紹:
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,在法定期限內,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,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。
《商標法》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,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,在先權利人、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第一款、第三十條、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二條規定的,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、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規定的,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



服務流程:
商標異議流程


所需資料:
(1)商標異議申請書;
(2)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,并附有關證據材料,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;
(3)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(可從網上下載);
(4)異議人的主體資格證明。(申請人為法人則提供營業執照)
(5)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,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。


掃碼進入商標專利交易
小程序,即買即用
聯系郵箱:yatai@fjsb.cn
聯系電話:0595-22118712 / 0595-28001179
聯系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昌盛路2號亞太創新服務園
掃碼關注企業微信公眾號
了解最新資訊
Copyright ? 福建亞太商標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
亞太知識產權機構(代辦機構)
業務導航